浙江/丽水-2025-08-01 00:00:0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就其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塔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建科丽招*******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塔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 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塔改造项目 | *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 ****** |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特殊资格条件:
应同时满足下列五点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供应商介绍信(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人民街***号(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邮箱:*********@**.***。邮寄或邮件提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楼开标室(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号)。
十、竞争性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十一、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二楼评标室(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号)。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项目联系人:毛志鹏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陈伟杰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吴炉芬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人民街***号
*.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号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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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塔改造工程定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