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8-01 00:00:00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吉苕溪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梅溪镇红庙村蒋村睦邻小区农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 | 梅溪镇红庙村蒋村睦邻小区农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家 | 本项目为包含施工以及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通过为止。 |
注 |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万元,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幢)。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
*、标书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满足本公告第五条关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报名表(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可邮箱邮寄资料报名,应事先联系代理机构,报名邮箱:*********@**.***,联系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 **** ****
八、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年*月*日下午**:**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号原国土所*楼大厅)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下午**∶**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号原国土所*楼大厅)室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
十二、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三、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经资料预审合格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安吉苕溪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安吉县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