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区管护中心滹沱河生态区维护资金(2025年滹沱河生态区绿化维护项目A包)四标段、五标段、八标段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5-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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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区管护中心滹沱河生态区维护资金(****年滹沱河生态区绿化维护项目*包)四标段、五标段、八标段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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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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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滹沱河生态区维护资金(****年滹沱河生态区绿化维护项目*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厚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号嘉实蓝岸********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区管护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蓝月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与十中街交口祥瑞大厦*层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起质疑,****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于****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经审查后受理并通知项目暂停。在通知暂停前该项目于****年*月*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已履行。 投诉事项:项目资格审查中,相关人员因我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滹沱河生态区维护资金(****年滹沱河生态区绿化维护项目*)”未标注“四标段”、“五标段”及“八标段”,在未征求我方澄清和说明情况下,直接否决我方投标资格。而三标段中标企业存在相同情况却成功中标,此行为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构成了对投诉人的不公平对待。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标的名称”不应未标注“四标段”、“五标段”及“八标段”而否决投标资格的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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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石家庄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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