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8-01 00:00:00
四川省崇州市供销社总公司关于大划街道划石街资产招租的公告
为加强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切实提高社有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拟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位于崇州市大划街道划石街*****号原大划供销社(整体出租:含门市大楼、后房及院坝),占地面积***.**平方米。
二、招租方式
*. 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发布、现场张贴公告和邀请方式,公开招租。由意向承租方提交报价函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 招租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提交报价函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报价函提交地点:崇州市崇阳街道辰居路***号市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工作日*:*****:**,**:*****:**)。
*. 提交报价函共有*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时,确定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但不得低于最低挂牌价);只有*个意向承租方提交报价函(报价不低于最低挂牌价),则直接确定为承租方。
三、招租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应于递交报价函前,一次性缴纳承租保证金,保证金为¥****.**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收款户名:四川省崇州市供销社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州支行,账号:*****************。
*. 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人于****年*月*日前退还保证金。中标承租人于****年*月*日前签订租赁合同、保证金抵扣第*合同年度租金,若放弃租赁权或不签订合同则保证金不退。
四、租赁期限及租金底价
*. 租赁期限为:*年。
*. 租金底价为:不低于*****元/年。
五、需承租方注意事项
*. 本次出租标的物意向承租人应提前实地踏勘,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由承租人负责场地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 承租方原则上不得私自在标的物内建设、拆除固定建筑物,若需新建、拆除设施需征得出租方同意,该新建建筑设施权益归出租方所有。
*. 标的物由于常年废弃,承租方须对粪污处理设施、电路、房屋等进行妥善改造使标的物具备使用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经营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改造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要求任何补偿。
*. 承租人租用资产期间,为资产实际管理人,对固定建筑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负全面责任。
*. 承租方若终止承租合同应提前*个月通知出租人,未到期的预付租金不予退还。出租方若终止合同应提前*个月通知承租人,并退还未到期的预付租金。
*. 签订合同当日预付第*合同年度租金,以后年度需提前*个月(即每年*月*日前)预付下一合同年度租金。
四川省崇州市供销社总公司
****年*月*日
(联系人:罗夕;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