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8-01 00:00:00
花都赤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市控点位优化调整项目的采购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环境监测站就《花都赤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市控点位优化调整》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采购需求公告,公告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花都赤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市控点位优化调整
三、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
提供市控标准监测站房;开展拟选址的安全评估以及提供选点等相关报告;负责将监测仪器设备从赤坭镇华南小学教学楼顶搬迁至乌石小学教学楼楼顶并进行安装、调试,保证运行稳定,保障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上传等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要求。
四、项目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拾柒万元整(¥***,***元),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所必须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专家咨询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报价外的任何费用。
服务期限:****年*月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之日止(不超过*月**日)。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需具备相应成果编制工作经验;
(四)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供应商工作人员或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近*年来同类项目服务证明材料及工作方案;
*、项目报价单。
以上材料须于****年*月*日**:**前,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邮寄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环境监测站(务必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府西二路*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环境监测站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张工,************。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报名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采购响应及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者,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张工,************。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成交供应商及本项目人员须签订《廉洁协议书》和《保密协议》。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环境监测站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