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08-01 00:00:00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打印机复印机耗材和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打印机复印机耗材和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裕安区鸿旭电脑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解放北路北门塔南侧商业步行街**号楼***铺
成交金额:百分之伍十伍(**%)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打印机复印机耗材和维修项目
服务范围:我校各部门打印机、复印机耗材采购及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思 陈师 肖二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实验实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学校监督部门电话************
名 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六安市解放北路****号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