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01
江苏/宿迁
中标结果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宿迁-2025-08-01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人工智能评卷辅助质检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宿迁市数智江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唐圩村二组*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号

被投诉人: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层****号

相关供应商:汇隽可之(深圳)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座*********

四、基本情况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人工智能评卷辅助质检服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具有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可以加分,该评分因素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具有的人工智能阅卷系统或人工智能评卷质检系统相关自主知识产权的可以加分,该评分因素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及标准*服务能力的评分项存在以特定行业的特定业绩排斥其他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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