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01
四川/南充 中标结果
南充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08-01 00:00:00
南充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南充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二次)(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盛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南充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号办公楼

被投诉人:四川奇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北路二段依城郡*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奇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南充市应急管理局四川省南充市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二次)(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水泵定位智能模块”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水带”提供虚假中小企业数据、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潜污泵”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活动,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南充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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