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07-31 00:00:00
|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年南京长江大桥人行道路面维修工程设计比选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供应商;政府采购;南京市;采购人;信用记录;信用;公章;证明材料;承诺;采购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根据工作安排,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开展****年南京长江大桥人行道路面维修工程设计,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南京长江大桥人行道路面维修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年南京长江大桥人行道路面维修工程设计。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或****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人。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 点击“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三、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获取比选文件
请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采购人将通过邮箱回复《资料领取签到表》。供应商须将填写完毕的《资料领取签到表》发送至上述邮箱,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发送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发布公告的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若有关本次采购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人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 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电子件、*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