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2025-08-01 00:00:00
[南康区]南康区镜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信息时间: **********】
关于赣州市南康区乡投全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南康区镜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编号:*****************)的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南康区乡投全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南康区镜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网址:*****://******.********.**/********/)注册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康区镜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 |
* | 南康区镜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本项目旨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升空间功能和价值,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主要目标为: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现镜坝镇空间布局优化、耕地质量提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改善,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项目规划总面积约**.**平方公里,涉及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修复及特色整治四大板块。 | * | 项 | *******.**元 |
合同履行: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或测绘乙级(含)或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 **月 **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网址:*****://******.********.**/********/)注册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
地点: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 室(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 * 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款方式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先预付合同金额的**%,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后付合同金额的**%,取得江西省资源资源厅批复后一次性付清剩余金额。采购人需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八、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乡投全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东门安置点**栋自东向西第壹号
开户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单位名称: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康分公司
账号:******************
电话:************
联系人:肖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