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5-08-01 00:00:00
朱雀湖*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朱雀湖*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室外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朱雀湖*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室外工程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瑞新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兰州瑞新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朱雀湖*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室外工程
*.*建设地址:朱雀湖*号地块位于兰州新区纬七路与经七路交汇处西南侧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室外水暖电管网工程
*.*计划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人、施工员* 人、质量员* 人、安全员*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资料员* 人、材料员* 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 个月(****年*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至****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申请人近三年(****年** 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申请人须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编制于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材料”中,申请人未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其投标;、
*.*申请人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
*.**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
递交时间: |
递交截止:****年*月**日**时**分
|
|
|
递交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本项目采用线上递交,在线开标的方式,申请人代表无需到场)。 (*)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关于申请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申请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澄清如下: 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备 注: |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兰州瑞新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兰州建投集团*** 室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保利大厦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监督部门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