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2025-07-31 00:0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年度崇仁县生态公益林场实验场“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年度崇仁县生态公益林场实验场“森林可持续经营”
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生态公益林场实验场: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年度崇仁县生态公益林场实验场“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崇林函字〔****〕**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年度崇仁县生态公益林场实验场“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度崇仁县生态公益林场实验场“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生态公益林场实验场礼陂分场沧源工区、胡家工区、郭圩工区;山斜分场山斜工区、座陂工区;石庄分场古塘工区。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总任务为****亩,其中:幼林抚育***亩、低质低效林改造****亩,设置监测样地*组。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生态公益林场实验场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