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2025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银都花苑、万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2025-08-01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龙泉市2025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银都花苑、万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浙江/丽水-2025-08-01 00:00:00

龙泉市****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银都花苑、万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阅读次数:**次 信息来源:业务受理室

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序号:龙建招**********

工程名称:龙泉市****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银都花苑、万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

工程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龙泉市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异议):项先生联系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丽水市清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熙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浙江龙泉德景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张松花证书编号:****************

预中标价:壹仟陆佰叁拾捌万伍仟柒佰玖拾叁元 (¥******** 元)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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