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环卫服务市场化咨询及招标代理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01
江苏/淮安 中标结果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环卫服务市场化咨询及招标代理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淮安-2025-08-01 00:00:00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环卫服务市场化咨询及招标代理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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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环卫服务市场化咨询及招标代理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竞磋***********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环卫服务市场化咨询及招标代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号华融国际*****室

被投诉人: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被投诉人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投诉请求:采购人未针对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进行针对性回复,对不合理的内容未进行修改。我公司要求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招标采购。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规定

处理结果:经审查,该采购项目无预算价,资金来源为中标人向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支付的项目代理费、评审费和专家论证费用共计*****元,不属于财政资金,且采购人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也未到我局履行采购审批手续。\*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我局经审查认为,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所称的“政府采购”,不属于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范围。因此,我局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清江浦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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