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金湾J12A-08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8-01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金湾J12A-08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5-08-01 00:00:00

关于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金湾*******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社〔****〕***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金湾*******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金集〔****〕**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单元(金桥*单元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与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规划〔****〕***号),为完善区域基础教育设施,原则同意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金湾*******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于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金湾*******地块,南至台桥路,其余三面毗邻*******地块,项目用地约****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本项目园舍规模按**班设置。

四、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一栋综合楼,以及地下车库、门卫房等附属设施,同步建设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管线、围墙、绿化等室外总体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建成后,资产无条件移交给区教育部门。

六、在下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应对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功能布置(包括地下空间)等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满足幼儿园各项教学、活动功能要求,确保建成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关园舍建设标准,同步衔接落实周边市政设施的建设计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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