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01 00:00:00
庐州卫生科技学校学生生活中心学生超市对外租赁(二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州卫生科技学校学生生活中心学生超市对外租赁(二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州卫生科技学校学生生活中心学生超市对外租赁(二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州卫生科技学校学生生活中心学生超市对外租赁(二次)答疑
各意向承租人:
现委托方对庐州卫生科技学校学生生活中心学生超市对外租赁(二次)(项目编号:**************)答疑如下:
*、学校内部是否还存在别的生活超市或者便利店或者贩卖柜?
答:只有一家学生超市,没有便利店,学校教学楼楼梯口有*台扶贫柜售卖机;学生宿舍楼每幢有一个扶贫柜售卖机共有*台;综上所述一共有*台扶贫柜售卖机。
*、学校食堂是否可以售卖冷饮类?
答:食堂不许售卖冷饮。
*、学校生活超市是否给接入校园一卡通消费系统?
答:目前没有接入,以后校园一卡通消费系统建好后会接入。
*、学校要求履约保证金为*个月房租是否要求过高,给小微企业带来经营压力?与国家大力发展小微企业相背而行。建议修改为*个月房租为宜。
答:根据《合肥市国有(集体)资产租赁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租人应提前以不低于一个季度为单位收取租金,并按照租赁协议收取***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为*个月租金符合要求且也是学校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校方已会议研究决定不能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租赁公告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委托方:庐州卫生科技学校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经开区临泉东路与桂王路交口
联系人:薛模文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