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区】【成交公示】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第三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2025-08-01
安徽/六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市直区】【成交公示】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第三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安徽/六安-2025-08-01 00:00:00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第三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中标公示信息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第三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第三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青年路交口建工大厦二单元***室

四、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址: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六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欣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银波大厦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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