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2026年港务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11-JSLK-C2025-0003]
2025-08-01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2026年港务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11-JSLK-C2025-0003]
江苏/徐州-2025-08-01 00:00:00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年*****年港务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发布单位:江苏历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项目概况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年*****年港务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年*****年港务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修剪、除草、施肥、浇水、抹芽、除萌、病虫害防治、草坪修剪、苗木补植、防寒、防涝、防旱、防火、卫生保洁、秩序管理、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垃圾清理清运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提供供应商****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一份;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 。


联系人:杨宇恒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城南大道*号*楼***室(管道小区院内泉房物业楼上)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落实节能、环保政策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欣欣路七里沟变电站北侧


联系人:赵纯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历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城南大道*号*楼


联系人:杨宇恒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宇恒


电话:***********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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