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建设工程绿化设计澄清修改公告304024招标/资审公告
2025-07-31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市交易中心)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建设工程绿化设计澄清修改公告304024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南京-2025-07-31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5-07-31 00:00:00
(市交易中心) 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建设工程绿化设计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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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建设工程绿化设计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建设工程绿化设计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其他说明”修改为:本工程计费额暂按***万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投资估算”修改为:*******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修改为: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报出的总价除正常的工程设计费用外还应包括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会场租赁费、驻场费、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修改为:最终设计费以本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为计费基数。最终结算审核设计费=合同总价/工程计费额(***万元)×最终的工程结算审计费用。
*、其他内容不调整。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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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