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NO.2021G0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01#-24#、垃圾房01#-04#、配电房01#-04#、门卫01#-02#、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澄清修改公告304440招标/资审公告
2025-07-31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江宁分中心)NO.2021G0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01#-24#、垃圾房01#-04#、配电房01#-04#、门卫01#-02#、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澄清修改公告304440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南京-2025-07-31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5-07-31 00:00:00
(江宁分中心)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垃圾房**#***#、配电房**#***#、门卫**#***#、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宁分中心)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垃圾房**#***#、配电房**#***#、门卫**#***#、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垃圾房**#***#、配电房**#***#、门卫**#***#、地下室(含人防)工程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资格审查承诺书中增加以下承诺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增加品牌推荐,具体见本次修改后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为:*********.**元,其中暂估价*******元。
*、工程量清单已修改,具体见本次澄清修改后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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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