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快速化拓宽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K5+180-K6+983及K7+880-K8+360段)澄清修改公告304299招标/资审公告
2025-07-31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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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快速化拓宽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K5+180-K6+983及K7+880-K8+360段)澄清修改公告304299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南京-2025-07-31 00:00:00

(江宁分中心) 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快速化拓宽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段)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快速化拓宽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段)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内容调整为: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保修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双方付清,结清支付(保修金不计利息,并扣除代维费用)具体按发包人单位财务支付规定。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预付款的支付”内容调整为: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迟于施工开工日期前的*天内一次性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以及甲供材料价款后)的 **%;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迟于施工开工日期前的*天内,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号等文件,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具体根据省、市、区行政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进场前十日内,前提条件是本合同已备案登记。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第一次施工进度款时抵扣预付款金额的**%;在支付第二次施工进度款时抵扣预付款金额的**%。若进度款金额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顺延至下次抵扣,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为止。

三、具体详见本次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号*栋
联系人: 张欢
联系人:
左扬娟
电话: ************
电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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