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NO.2022G86地块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304660招标/资审公告
2025-07-31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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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NO.2022G86地块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304660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南京-2025-07-31 00:00:00

(江宁分中心) **.*******地块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地块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合同专用条款*.*条分包,全部调整为不可分包;

*、原合同专用条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号等文件,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费用的**%,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具体根据省、市、区行政监管部门要求执行。”修改为“*、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号等文件向承包人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的**%,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具体根据省、市、区行政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原合同专用条款**.*.*“*、每次付款的同时提供正式工程发票。”修改为“*、每次付款的同时提供按发包人要求的正式工程发票。”

*、删除合同专用条款**.*.*“*、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调整工程付款的时间和比例,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
南京交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
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号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小红山客运站司乘大厦**楼
联系人: 王晨
联系人:
王晨
电话: ***********
电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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