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2025-08-01 00:00:00
尼玛县人民法院审判楼维修及附属玻璃棚顶棚维修加固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项目编号:**************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尼玛县人民法院审判楼维修及附属玻璃棚顶棚维修加固项目,已由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以尼发经商[****]**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尼玛县人民法院。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规模:玻璃幕墙改造**.**㎡、外墙干挂花岗岩***.**㎡、外墙涂饰翻新****.**㎡、审判楼外地面硬化、维修***㎡、玻璃棚阳光板局部维修***㎡、玻璃棚主梁屋架加固及维修*项;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维修维护费),已落实;
*.*建设地点:尼玛县人民法院;
*.*计划工期:*个月;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年**月**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个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比选申请人应完成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报送工作。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军民路国平公寓*号院左侧临街楼*楼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截图;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证、安考证;
(*)近三年(****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年**月**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个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资料复印件采用无线胶装成册,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尼玛县人民法院
地址:尼玛县县城
联系人:旦增旺久 ***********
代理机构:西藏卓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军民路国平公寓*号院左侧临街楼*楼
联系人:陈云鸿 ***********
日期:****年**月**日
- 尼玛县人民法院审判楼维修及附属玻璃棚顶棚维修加固项目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