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08-01 00:00:00


项目名称 |
安庆市滨江***全感**元宇宙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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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安庆市智行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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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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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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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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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皖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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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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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孙平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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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佳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绿盟(北京)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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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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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徐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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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浩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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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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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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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吴经理,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祁娇、王顺宜,联系电话:************。 二、注意事项: (*)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虚假和恶意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