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08-01 00:00:00
****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包一)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市鹤城区腾辉汽车修理厂(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为鹤城公安各个分局公务用车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折扣率)
合同金额大写:百分之玖拾伍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单价) |
包一 | 怀化市鹤城区腾辉汽车修理厂 | ****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折扣率)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年*月*日* ****年*月**日
地点:包一(局机关、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湖天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广场派出所、城南派出所、迎丰派出所、新园派出所、督察大队、国保大队。)。
方式:现场维修
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含税共计人民币:百分之玖拾捌(**%折扣率)。
*、分期付款: 按实际发生维修及保养费用结算,车辆零配件及维修工时费按**%(折扣率),一季度结算一次维修费用。附件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车辆维修配件基础价格表(****)******;表中所列车型零配件及维修工时控制价格以此表价格按照折扣率进行结算,未列车型零配件及维修工时控制价格维修时参照市场行情价格按照折扣率进行结算;新增车辆的维修材料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基准价;特殊情况无法定价或对定价存在异议的,与采购人进行协商定价(以上价格均含税价)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 乙方:怀化市鹤城区腾辉汽车修理厂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杨吉明 |
委托代理人:陈先生 | 委托代理人:杨吉灯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号 | 地址: |
开户银行:农行怀化红星路支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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