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八一慰问品 (项目编号:GLZC2025-G1-210037-JYZT)质疑答复函
2025-07-31
广西/桂林 变更澄清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八一慰问品 (项目编号:GLZC2025-G1-210037-JYZT)质疑答复函
广西/桂林-2025-07-31 00:00:00

质 疑 人:定州盛欢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南城区南关街***号

法定代表人:李雷

委托代理人:李雷 电话:***********

我公司于****年*月**日**时**分收到贵公司以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质疑函一份,落款时间为****年*月**日,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经核实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
事实依据: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桂林明珀商贸有限公司。桂林明珀商贸有限公司未缴纳社保(附图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该给予废标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疑答复:贵公司提出的事实依据中“在网站中查询到的中标人社保信息参保人数为*”,该信息在****年年度报告中显示无人员社保,即为****年的数据。经询问中标人,要求其提供佐证材料,已核实中标人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对于贵公司质疑中标人未缴纳社保记录,是通过网上等非正规渠道查询和未有相关单位盖章查询结果证明,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