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港口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咨询服务专有协议(南方地区)
2025-07-31
北京 招标采购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港口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咨询服务专有协议(南方地区)
北京-2025-07-31 00:00:00
北京-2025-07-31 00:00:00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港口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咨询服务专有协议(南方地区)
发布日期:****年**月**日 **:**:**原文链接地址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港口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咨询服务专有协议(南方地区)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荣昌凤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号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港口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咨询服务专有协议(南方地区)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 **:**:**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双碳政策”“生态文明建设”“绿色转型”等政策要求,集团自有港口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配套设施、技术装备需要提升,港口船舶污染防治与环境预警检测有待增强,港口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应用等绿色低碳转型亟待推广。为加快绿色港口建设、强化港航保障能力,现亟需开展绿色港口建设的前期咨询工作,为保证工作的专业性、可行性,对清洁能源公司(南方地区)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港口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签订专有协议,有效期为*年。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个合同的港口绿色低碳技术服务或认证评价服务或港口码头生态修复服务或码头设计或码头咨询或码头评估服务的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以体现为:甲方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或甲方签署的结算清单或与合同金额相对应的全部有效发票)。 (*)若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年度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年度协议/费率合同,还应提供对应的已完成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框架协议/年度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框架协议/年度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原件备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