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铭传故里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5-07-31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关于铭传故里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安徽/合肥-2025-07-31 00:00:00

关于铭传故里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 **:**  信息来源: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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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铭传故里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规范铭传故里景区车辆停放秩序,缓解车辆乱停放现象,完善旅游景点功能,给游客提供更加安全、方便、优质的旅游服务,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发改价格规〔****〕*号)、《合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发改服价〔****〕****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铭传故里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铭传故里景区停车场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个(其中:刘铭传纪念馆**个,刘铭传故居**个)。

二、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最高指导价标准。

①小型车:**分钟以内免费;超过**分钟至**分钟(含**分钟)收*元,以后每**分钟加收*元,不足**分钟的按**分钟计费,累计收费。**小时连续停放最高收费不超过**元。连续停放超过**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②大型车:**分钟以内免费;超过**分钟至**分钟(含**分钟)收*元,以后每**分钟加收*元,不足**分钟的按**分钟计费,累计收费。**小时连续停放最高收费不超过**元。连续停放超过**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小型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等于*人的客车或总质量小于******的货车;大型车是除小型车外的中型和大型客货车。

三、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

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行政执法、环卫作业车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内停放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内停放免费优惠政策按市、县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四、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执行中不得突破,可以适当下浮,接文后,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入口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执行收费优惠政策,接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年。执行期满前*个月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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