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07-31 00:00:00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下旬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电话:************,传真:************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四、****年*月下旬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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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奇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台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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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木(安徽)特种无纺布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 吨绝缘特种纸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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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蓝蜓精酿啤酒有限公司年产****吨精酿啤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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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庆供电公司安徽安庆望江*****变电站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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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桐城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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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海口至望江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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