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2025-07-31 00:00:00
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
*、项目规模: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具体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用“评定分离 ”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控制价 |
一 | 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件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万元 |
三、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
投标人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号)不见面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人民政府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世纪金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鄄城县人民街与舜王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联 系 人:张艳联系方式:***********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牡丹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监督机构: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可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投标人首次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详见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栏目《菏泽工程建设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下载》,诚信入库电话:************。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栏目《****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办理数字证书(**锁),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锁办理电话:***********。
*、招标文件一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栏目里菏泽工程建设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下载中的《菏泽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发布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