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社会化移车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31
浙江/金华 中标结果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社会化移车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金华-2025-07-31 00:00:00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社会化移车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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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社会化移车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报价:*******(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西市街***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金华市公安局社会化移车服务项目金华市公安局社会化移车服务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小军,雷挺(第*标项采购人代表),王剑锋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价计收中标服务费(***万元以内按*.***%,***万元以上部分按*.***%计取),不足****元按****元计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采购人于****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金华市公安局社会化移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但截止投标时间,仅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一家单位实质性响应。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公安局

地址:八一北街****号金华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雷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号(阳光招标)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慧、谢迦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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