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检察官学院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2025-07-31
甘肃/兰州
变更澄清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检察官学院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甘肃/兰州-2025-07-31 00:00:00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检察官学院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检察官学院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部分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合同包*(服务外包)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人员需求,*.人员组成中,“要根据学院培训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作为服务主体的特点,合理配置人员;要求所有人员政治面貌良好,身体健康,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更正为:“要根据学院培训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作为服务主体的特点,合理配置人员;要求所有人员政治面貌良好,身体健康。”
原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人员需求,*.人员组成中,“⑥全体人员需办理健康许可证,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需在投标时针对本条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更正为:“⑥全体人员需办理健康许可证,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在投标时仅针对本条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方入场后向采购人提供证件原件)”
原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人员需求,*.人员组成中,“⑦全体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在投标时针对本条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更正为:“⑦全体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投标时仅针对本条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方入场后向采购人提供证明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捷媛

电话:************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