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07-31 00:00:00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智能协同办公(**)系统维保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服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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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智能协同办公(**)系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及服务商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价格(万元/年) | 服务商 | 服务 期限 | |
*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智能协同办公(**)系统维保服务 | ** | 神经元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 * |
合计 | ** |
*.采购总预算:¥**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智能协同办公(**)系统是阿里巴巴集团推出的一款企业级智能移动办公软件,通过引入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可以实现医院各部门之间信息的互通互联,统一管理医院的各类数据和流程,优化医院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该智能协同办公(**)系统由企业神经元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维护,由于技术上的专业要求,其他公司无法满足该系统的维护要求,只能由该厂商提供专业服务,不适宜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应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即“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故我院申请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说明。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单一来源采购事项,现予公示 * 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督室(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李菲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督室
联系人: 党玉民、郭迪飞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