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天河直街55号19E房
2025-07-31
广东/广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天河直街55号19E房
广东/广州-2025-07-31 00:00:00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天河直街**号***房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天河直街**号***房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一)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价前,对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物业维修基金交纳情况)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二)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广州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三)转让方没有为交易标的开设专项物业维修资金账户,意向方不得要求委托方另行开设该专项物业维修资金账户,亦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办理交易标的过户手续进度。
(四)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交易标的间隔、用途、面积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权属变更时间过长、新核定的权属证照标示内容和面积数据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五)自受让方取得交易标的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六)由转让方负责提供办理交易标的房屋权属过户和证照变更所需资料,协助受让方到交易标的房屋所属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交易标的房屋产权过户和证照变更手续。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至受让方名下的房产证手续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资料及承担有关费用的义务,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七)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标的房产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标的房产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标的房产设定抵押。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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