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31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7-31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源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芙蓉汉城广场*******号

被投诉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嘉慧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号**幢*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电源系统(*****************),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谈判文件***电源及电池的技术参数中,电池电压可调范围过宽,与合同履行无关,涉嫌限制其他供应商。

投诉事项*:谈判文件铅酸蓄电池的技术参数中,要求***主机与蓄电池同一品牌具有不必要性和逆向淘汰性。

投诉事项*:投标蓄电池(每个本体上)附带防伪标识或防伪标签,涉嫌不合理限制。

投诉事项*:谈判文件要求每只蓄电池需独立配置电池防漏液托盘具有排他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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