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5-07-31
浙江/杭州 质疑投诉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浙江/杭州-2025-07-3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文三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高新区夏幕厨具营业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一路 ***号保利金香槟花园**#商业楼***室

被投诉人*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层

相关供应商: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康路***号*幢****室

当事人*南昌高新区夏幕厨具营业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一路 ***号保利金香槟花园**#商业楼***室

当事人*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号

当事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层

当事人*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康路***号*幢****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南昌高新区夏幕厨具营业部(个体工商户)对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文三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经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关于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文三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西湖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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