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2025-07-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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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年**月**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正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正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
正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正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现我单位就正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示如下,并邀请符合条件的商家积极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正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二)招标方式: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第一阶段: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评标中标)。
(三)项目内容:比选一家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局提供正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
(四)项目资金:**年预测服务费合计数为******.**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比选文件范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七)报名及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年*月**日**:********年*月*日**:**报名截止。
(八)第一阶段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九)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年*月*日—****年*月**日。
(十)第二阶段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一)中标结果公示:****年*月**日—****年*月**日。
(十二)比选公告发布媒介:正安县人民政府官网(****://***.****.***.**/)。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比选人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响应文件密封后在开标截止时间递交至正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十一楼城镇管理股办公室(地址:正安县凤仪街道桐都大道朝华苑)。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正安县凤仪街道桐都大道朝华苑
附件:正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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