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应用设计与开发”赛项国赛训练设备(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30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移动应用设计与开发”赛项国赛训练设备(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5-07-30 00:00:00

“移动应用设计与开发”赛项国赛训练设备(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实验实训中心 审核人: 发布人:金宗安浏览次数:**设置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移动应用设计与开发”赛项国赛训练设备(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艾落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中瑞大厦科研楼*座*层*区****

成交金额合计:贰拾柒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移动应用设计与开发训练系统;

品牌:东软教育科技集团;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小平、戴志娟、李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楼三楼,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址:六安市解放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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