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2025-07-31 00:00:00
广宁县木格粮所房地产转让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每次加价幅度(元) | ||
广宁县木格粮所房地产 | ******* | ******* | ******(或其整数倍) | ||
挂牌公告期 | ****年*月**日*:**分至****年*月**日**:**分止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分开始 | ||||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 ***秒(*分钟) | ||||
竞价系统网址 |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跳转到(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
标的展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人:邓先生;电话:************ | ||||
加价幅度(元) | ******(或其整数倍)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广宁县木格镇墟镇地段。该宗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如下:土地证载面积****.**㎡,转让宗地红线面积****.**㎡,即为受让登记发证面积,转让完成后,原证载面积剩余的***.**㎡土地(为其他草地)保留给原权属人广宁县粮食管理储备中心;房产基底面积为****.**㎡,总建筑面积共****.**㎡(其中包括:一号仓库、营业大楼、贰号仓库等**幢建筑);部分建筑已拆除,剩余建筑物详情参照木格粮所房屋测绘报告和评估初评报告。具体详见《广宁县粮食管理储备中心拟拍卖位于广宁县木格镇墟镇的土地及房产价值评估报告》,佛景资评字【****】第***********号)。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请各意向竞买人做好尽职调查。 | |||||
挂牌期间征集到竞买人的竞价约定: | *、竞买人须在公告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挂牌公告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第一个出价的竞买人可以以挂牌底价或增价出价,其余竞买人必须以大于最高报价的增价出价;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 (*)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如有*个或*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公告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入***秒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程序。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下一轮***秒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程序。 *、限时竞价程序。 (*)限时竞价的延时时间为倒计时***秒; (*)在倒计时***秒时间内,竞买人如决定出价,必须要以大于最高报价的增价出价;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失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的资格。 (*)限时竞价在第一个***秒倒计时结束前,如有新的报价,则重新开始下一个***秒倒计时,以此重复,直至限时竞价在***秒倒计时结束后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最高出价成交。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 ||||
签订合同 | 按本分中心通知的时间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
项目分类 | 房地产 | ||||
资产转让形式 | 资产转让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资产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监管机构 | 资产所有权 比例% | 本次资产转 让权属比例% |
广宁县粮食管理储备中心 | 广宁县南街街道中华东路**号县委大院*栋*楼 | ****************** | 广宁县人民政府 | ***% | ***% |
资产转让行为决议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内部决议 | 《关于同意广宁县木格粮所方地产拍卖转让方案的请示》 宁粮储[****]**号。 | |||
批准文号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佛山市景顺价格鉴证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价格 | ***.****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标的交易转让等环节产生涉及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交。 *、竞得人必须按本中心通知的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交易价款的缴纳方式:标的成交后,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完成各项税、费,否则视为违约。 竞买保证金将在广宁县粮食管理储备中心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竞得人。 其余约定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资产交易合同》。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一)土地。该宗土地证载面积 ****.** ㎡(土地证号:粤(****)广宁县不动权第 ******* 号;权属人为广宁县粮食管理储备中心),现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重新测绘,并出具新的规划要点,宗地界址、四至见《拟拍卖转让处置地块用地界线图》。转让宗地红线面积 ****.** ㎡,即为受让登记发证面积,转让完成后,原证载面积剩余的 ***.** ㎡土地(为其他草地)保留给原权属人广宁县粮食管理储备中心。 *、(二)房产。*、一号仓库,建筑为壹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 号;*、营业大楼,建筑为叁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 号;*、贰号仓库,建筑为壹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号;*、叁号仓库,建筑为壹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 号;* 肆号仓库,建筑为壹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号;*、饭堂,建筑为壹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 号;*、宿舍,建筑为壹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号;*、宿舍,建筑为壹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 号;*、宿舍,建筑为贰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号;**、加工场,建筑为壹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 号;**、加工厂,建筑为贰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 号;**、房屋,建筑为壹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字第 ******* 号。以上房产权属人均为广宁县粮食管理储备中心。部分建筑已拆除,剩余建筑物详情参照木格粮所房屋测绘报告和评估初评报告。 *、宗地规划指标:该宗土地为划拨性质土地,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 米,目前拟定按出让土地使用类型进行转让处置。使用土地的具体要求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约定和城乡规划部门的规划条件执行。{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要点的复函(宁自然资规〔****〕** 号)}。 *、成交价款及税费缴交:(一)成交价款包含划拨土地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 ** 日内,买受人必须与广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成交总价中,由于地上建筑物陈旧破烂,房产不存在增值溢价,超出评估总价的增值溢价部分价款应属于土地溢价份额。(三)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税法和相关规定各自缴交相应的税、费。买受人需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 ** 天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缴交的各项税费。 *、标的物交吉时间标的物交吉时间按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的次月 *日,并买受人缴清所有成交价款后由转让方将该宗地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 *、委托方、交易中心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竞买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竞买人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竞买人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转让标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表示完全接受该标的物的现状或瑕疵,不得反悔,也不得向委托方或交易机构追索。 交易机构和委托方对标的物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各竞买人充分做好尽职调查核实,注意交易风险。 | |||||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竞买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和缴存保证金。 *、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买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非常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买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买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竞买意向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拍的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买意向人参加竞拍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买意向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 *、为了确保网上竞投顺利进行,已经报名成功的竞买人或单位,请提前上线,避免因设备或网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浏览器登录。 *、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一) 以下*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转让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
风险提示(二) *.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 |||||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竞价。 登录方式包括: *.自然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式进行登录; *.法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交易方式是网上竞价方式的,登录方式不再要求企业、自然人必须购买**证书,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登陆并参与竞价。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交易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竞价流程:(详见“粤公平”网站服务指南:国有产权类《产权交易业务操作手册、视频》) *、进入系统,填写竞买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交易中心的开户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竞买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六、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得人向本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意向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广宁县粮食管理储备中心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竞得人。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向本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 交易中心或委托方(转让方)用任何文字、图片、语言对标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的承诺和担保,请竞买人对标的做好尽职调查。本标的挂牌转让按现状竞价,一切以标的实际情况为准。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八、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竞买人须向本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本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本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转让方和竞得人按《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通知的时间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注:《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九、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天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实名制的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名称+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竞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委托方指定账户全称: 广宁县粮食管理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宁县支行 帐号:**** **** **** **** **** *** 十、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一)法人(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保证金缴纳凭证; *.公告、《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保证金缴纳凭证; *.如竞买人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公告、《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一、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协议)后,委托方需向交易中心提供原件*份存档。 十二、本项目的竞得人在向本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三、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本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交易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本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 |||||
风险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 联系人:周小姐,电话:************。 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办公区(县人社局*楼***业务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