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5%股权挂牌披露
2025-07-31
黑龙江/伊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视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5%股权挂牌披露
黑龙江/伊春-2025-07-31 00:00:00
黑龙江/伊春-2025-07-31 00:00:00
视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视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和中兴财光华审专字(****)第******号《审计报告书》。意向受让方可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查阅本项目披露公告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应材料,自行判断标的投资价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包含未在公告内容内的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