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东财采决定书〔2025〕8号)
2025-04-15
江西/南昌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东财采决定书〔2025〕8号)
江西/南昌-2025-04-15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东财采决定书〔****〕*号)

发布机构:东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东财采决定书〔****〕*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临床艾制理疗用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茂盛(广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槐荫街**号***室

被投诉人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西平下手新村一巷**号*楼***号铺

相关供应商*广东筋斗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筋斗云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号寰宇汇金中心*栋***室

相关供应商*:南昌莱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称莱贾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下埠集乡下埠大道*号

人:

址: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月**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年*月**日,投诉人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并于*月**日作出答复质疑;投诉人不服,于*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正在履约中。

投诉人反映:筋斗云公司和莱贾公司投标商务分数都是*,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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