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决[2025]4号)
2025-04-27
广东/佛山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决[2025]4号)
广东/佛山-2025-04-27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桂城街道市政路灯箱式变压器提升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佛山市劲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 * 号四座一幢源海国金广场***座*楼、*楼

被投诉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号

被投诉人*: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 * 号天华商业楼*栋**楼之二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本采购标的对应的品目名称:其他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不相符的情况,存在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嫌疑。本项目施工招标,金额超过 ***万,没有按照《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二)投诉人请求:*、本采购标的对应的品目名称应修改为工程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应修改为建筑业;*、本项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金额为:*,***,***.**元,超过***万元,为佛山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请按照《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恳请相关部门核实本项目的采购品类及行业类别,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公正、合规,维护所有潜在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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