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穗埔财督〔2025〕7号)
2025-07-30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穗埔财督〔2025〕7号)
广东/广州-2025-07-30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穗埔财督〔****〕*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穗埔财*****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黄埔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源青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南南路****号华讯中心****

法定代表人:瞿清清

被投诉人*: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号凯达楼*栋

被投诉人*: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房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代理机构于****年****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更正公告;****年*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

投诉人就招标文件设置的实质性要求不合理,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及“招标文件设置的检测报告要求不合理,导致要求的报告无法出具,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牟取中标利益”的问题,投诉人于**** *月**日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日,代理机构作出书面答复质疑。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调查取证的程序,总计**个工作日,该期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号*栋*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年***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