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中旺镇清河村修五条胡同道路项目
2025-07-30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静海区中旺镇清河村修五条胡同道路项目
天津-2025-07-30 00:00:00

静海区中旺镇清河村修五条胡同道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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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清河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清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地址 静海区中旺镇清河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谭振
项目周期 **天
招标类别 工程建设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自筹 资金来源 自筹******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静海区中旺镇清河村修五条胡同道路项目
挂牌价格 ******.***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投标方条件 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其他描述 *、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工程内容:*、村内五条胡同(致富胡同、兴旺胡同、平安胡同、振兴胡同道路均向北延伸,富新路(村北横道)向西延伸)延伸硬化面积约***平方米;*、将胡同旧土路拆除清表整平后拌和****厚石灰土,后浇筑****厚***水泥混凝土(详见清单);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上级拨款到位予以支付; *、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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