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第四小学课桌椅及教学用家具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07-30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四川天府新区第四小学课桌椅及教学用家具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成都-2025-07-30 00:00:00

四川天府新区第四小学课桌椅及教学用家具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课桌椅及教学用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将采购文件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现对本项目进行更正说明,本项目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均以此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采购计划文号:********************。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 其他家具。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号*号楼塔楼**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号)执行“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第四小学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二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翔、李昱璋、乐敏

电话:************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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