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长白岛二分校)****年*月*****年*月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三章 服务需求*第一节 商务要求*★二、履约地点、履约期限*履约期限的其它要求”中新增“(*)履约期间,若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肉、蛋、奶等食材由上级单位统一进行集中采购统筹供应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上级规定要求中止相应食材供货;若全部食材按要求均由上级单位集中采购统筹供应时无条件终止食材采购供货合同。(*)履约期间,若发生由上级单位统筹进行集中采购的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油等食材不能按时供应时,为了满足学校食堂餐食加工的正常运行,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进行补充性采购、配送,采购的食材产品应满足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计价条款方式确定基准价格,以中标折扣率进行最终结算。” 因此,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商务条款”新增上述内容(详见后附附件标红部分),商务条款偏离表以此版为准。 *、服务要求内容均不改变,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不变,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投标人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开标大会期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开标当日,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注意接听电话的同时注意网上提示信息;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靓岛路**号*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广宇(采购人)、王天甲(招标代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