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新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07-30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四川警察学院新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成都-2025-07-30 00:00:00
四川警察学院新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更正内容:

(一)因一体化系统原因,未将本项目****年*月**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序号**标的名称不锈钢封墙板数量(计量单位)**.*(米)”同步至报价表,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序号**标的名称:不锈钢封墙板数量(计量单位)***.**(米)。”
更正为:“序号**标的名称:不锈钢封墙板数量(计量单位)**.**(米)。”
(二)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指标及配置“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项)的得**分...”
更正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项除外)的得**分...”
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号:********************,采购预算品目为*********其他厨卫用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元。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警察学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孝寒、佟巍、乐敏

电话:************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