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5-07-30 00:00:00
涟源市妇幼保健院彩超超声诊断仪(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涟源财采计********* | ||||||||||||||||
采购人(全称):涟源市妇幼保健院(甲方) | ||||||||||||||||
供应商(全称):湖南康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一、项目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涟源市妇幼保健院彩超超声诊断仪 | ||||||||||||||||
*、采购计划编号:涟源财采计********* | ||||||||||||||||
*、项目内容:采购一台高档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
*、是否分包:否 | ||||||||||||||||
*、项目负责人:李游 | ||||||||||||||||
*、联系电话:*********** | ||||||||||||||||
二、合同金额 | ||||||||||||||||
*、合同金额小写:*******元 | ||||||||||||||||
大写:壹佰柒拾贰万贰仟元整。 | ||||||||||||||||
*、具体标的见附件。 | ||||||||||||||||
*、合同定价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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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
*.*签订合同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按程序向乙方指定帐户支付总货款的**%货款(人民币)。安装验收完后的*个月支付总货款的**%(人民币)。正常使用的*个月支付总货款的 **%(人民币)。保留*%三年后结清。 *.*甲方付款应以银行转账形式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对公帐号。 | ||||||||||||||||
三、合同履行 | ||||||||||||||||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方式:乙方负责运输产品、设备等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履约担保:无 (*)质量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 *% | ||||||||||||||||
四、合同验收 | ||||||||||||||||
(*)验收主体:涟源市妇幼保健院 | ||||||||||||||||
*、质量验收:以本合同约定标准按以下方式进行验收: *、到货验收:乙方将设备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后,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厂家标准资料文件(进口设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海关报关单,其他设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原厂售后质保承诺书。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内组织人员对设备按合同约定及厂家出厂装箱单进行到货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单,乙方方可进行现场拆包、安装、调试、培训。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日内无条件予以更换。 *、拆包、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乙方将设备全部拆包、安装、调试、培训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内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总体验收报告单。如经甲方或第三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日内无条件予以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 *、甲方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交付、安装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该现场记录和备忘录作为乙方补交缺少部件、更换不符标准部件的有效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 ||||||||||||||||
验收标准: 质量标准:乙方提供设备的质量、安装应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以投标文件为准。 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包装,外包装到货时应保证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本合同协议书 | ||||||||||||||||
(*)中标通知书 | ||||||||||||||||
(*)投标文件 | ||||||||||||||||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
六、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 ||||||||||||||||
七、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盖章后自动生效。 | ||||||||||||||||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 ||||||||||||||||
合同订立地点:涟源市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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