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7-30 00:00:00
****年榄核镇公立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榄核镇公立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一、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点校车要求
原文:
*.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九):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现更正为:
*.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九):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满足《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规定。
二、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
原文:
| ▲ | * | 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九):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现更正为:
| ▲ | * | 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九):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满足《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规定。 |
三、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七点校车要求
原文:
*.乙方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现更正为:
*.乙方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满足《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