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7-30 00:00:00
【反诈宣传特辑】警惕新型电诈骗局!揭秘“虚假客服+购物套现”连环套
发布时间:**********
【案情回顾】
****年*月**日上午,山东省无棣县的张先生在家中接到一个自称“某热门短视频平台客服”的陌生电话。对方询问他是否开通了直播卖货服务,并称如不及时关闭将产生费用。在对方的诱导下,张先生下载了“银联会议”***,并按照指示关闭了银行卡的自动支付功能,还将微信零钱转入了指定银行卡。
就在操作过程中,经朋友提醒,张先生意识到可能遭遇诈骗,立即联系了该平台官方客服核实,这才确认之前的“客服”是假冒的。然而为时已晚,张先生发现自己的账户已通过银联快捷支付向分别转出*笔款项,共计被骗****元。
(图片由**生成)
吴女士也遭遇了类似的诈骗手段。****年*月,正在工作的吴女士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声称她在该短视频平台商城购买了一份保险服务,每月将自动扣费。在诈骗分子的诱导下,吴女士按照要求打开浏览器进行操作,并向对方提供了验证码。事后发现,其建设银行卡内的****元资金被分两笔转出。
而就在同一天,宁波某大型商场内,黄某某正按照上家指示,使用群内提供的二维码购买五粮液等高档酒水。这些酒水随后通过货拉拉物流被运送至上家指定地点。经查,黄某某于当月通过闲鱼平台找到这份"兼职",每日报酬***元,其工作内容就是在商场使用指定二维码进行支付,其和朋友尹某某两人累计单日消费金额高达**万余元。
(图片由**生成)
虽然黄某某对交易模式产生过怀疑——对方宣称是酒水档口生意,那为何要在价格较高的正规商场采购酒水?为何要先扫码支付固定金额再安排物流?其甚至不清楚酒水的最终去向——但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他仍选择继续参与。实际上,这些二维码正是诈骗分子从张先生等被害人处骗取的资金支付通道。通过这种“购物套现”的方式,诈骗团伙成功将受害人的资金转化为实物资产,完成赃款转移。黄某某、殷某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察官说法】
对此,检察官提醒:如何防范此类诈骗?
一、警惕陌生来电
凡自称“客服”要求下载***、屏幕共享或操作转账的,立即挂断并拨打官方电话核实。
二、保护支付信息
切勿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密码、验证码,关闭免密支付功能,定期检查账户异常交易。
三、识破洗钱陷阱
所谓“高薪兼职”“代购刷单”可能是洗钱犯罪,参与即违法!
四、及时止损
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并保留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
电信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但核心离不开“索要钱财”和“操控账户”。请广大群众牢记:不轻信、不转账、不参与,守好“钱袋子”!